企业法人资格的认定及法律规定
台州黄岩律师事务所
2025-06-15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》第七十一条,企业法人资格的认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:首先,依照法律规定,以一定的财产或者资金作为投资,建立企业。其次,该企业应当具备独立的财产,并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行为,承担民事责任。此外,企业必须经过法定的登记程序,取得合法的主体资格。具体来说,申请企业法人资格需提交公司章程、股东证明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。在经营活动中,企业应当以其全部财产对外承担法律责任,这一责任限度有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。同时,如存在虚假行为或不符合条件的情况,法人资格可能被撤销。最后,当企业解散、破产或者其他原因导致主体资格消失时,其法人地位也随之终止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》第七十一条:依照法律规定,以一定的财产或者资金作为投资,建立企业。企业应当具备独立的财产,并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行为,承担民事责任。《企业法人登记管理规定》第四条:申请企业法人资格,应当提交下列文件:(一)公司章程;(二)股东证明或者资质证明;(三)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;(四)经营场所使用证明;(五)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》第七十二条:违反法律规定,未取得公司、企业、事业组织或者其他法人资格,而以该名称进行活动的,应当由有关主管机关予以撤销,并可能面临处罚措施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》第七十三条:企业法人对外以其全部财产承担责任。债权人只能就法人的财产进行债权实现,不得直接要求法人股东或者其他投资者承担责任,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》第八十条:法人终止时,其主体资格消失。当法人解散、破产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其不再具备法人条件时,应依法办理注销登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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